
近日,六安一家火鍋店因為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等違法行為,被罰款超10萬元。4月7日中午,涉事的長巷火鍋(總店)回應合新聞稱,罰款已繳納,將吸取教訓。市場監管部門強調,OTC維生素C片是藥品,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處罰:食品中添加藥品餐飲店被罰
4月7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辦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合新聞記者找到了這條由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六市監裕處罰[2025]170號)。
被處罰單位是六安市長巷餐飲有限公司六安第一分店。這家店位于六安市裕安區小華山街道龍河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饒某某。
“罰單”顯示,這家門店的主要違法事實有三條,分別是在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添加藥品、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
記者注意到,此次行政處罰內容包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895元;沒收OTC(非處方藥品)維生素C片44瓶;罰款101696元。此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為10.17萬元,沒收金額為0.603萬元。
按要求,當事人應當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相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商家:噴灑在新鮮食材上防止快速氧化
4月7日中午,記者聯系了六安市長巷餐飲有限公司六安第一分店。該門店老板李梅(化名)自稱是饒某某的愛人,涉事門店是長巷火鍋總店。
李梅向記者介紹,自己經營的是火鍋店,開業以來生意一直不錯。“去年底,有人舉報我們火鍋底料有問題。市場監管部門來調查后,沒有發現問題。”
“也就是在這次調查中,市場監管部門發現我們門店在用維生素C片。”李梅稱,當被告知不能使用維生素C片的時候,她很驚訝,“這個做法是我們去外地考察時學來的。”
李梅解釋,具體做法就是將水溶解維生素C片像檸檬汁一樣噴灑在新鮮食材上,防止快速氧化。“我們用的量不大,對消費者身體不會有害。”
不過,李梅向記者承認,自己購買的維生素C片是OTC(非處方藥品)。“年前開始,門店就不再使用了,以后我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
“目前,已繳納罰款。”李梅說,自己這幾天也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了視頻,希望能消除消費者的“誤解”。
部門: OTC維生素C片是藥品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維生素片不是食品嗎?看到處罰記錄,有網友表達了這樣的疑惑。
對此,六安市裕安區市場監管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介紹,一般來說,維生素C片分為藥品和食品兩種。
“OTC維生素C片是藥品。在食品中添加藥品是非法行為,罰款是依法處理。”對方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記者了解到,從性質上,維生素可以分成兩類:醫用維生素和維生素保健品。
醫用維生素作為藥品,生產過程受到嚴格監管,必須符合“國藥準字”或“衛食健字”的批準文號。醫用維生素在生產、加工條件上的要求更高,以確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而維生素保健品本質是食品,瓶身標有“國食健字”或“小藍帽”標識。保健品維生素更多地強調補充營養,而非治療疾病。成分上可能會添加更多輔料和添加劑,以改善口感。
合肥晚報-合新聞記者 方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