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出公司,仲裁流程就走完了,仲裁院上門服務現場調解,不僅幫我們化解了糾紛,還指導我們開展勞動用工體檢,真是周到又貼心。”6月2日上午,宣城市某建筑承包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去年12月,在該建筑承包企業就業的案件申請人楊某上班期間發生工傷,經鑒定為傷殘十級。今年5月,因工傷待遇賠付事宜協商無果,楊某將企業訴至宣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仲裁院立案后,決定將仲裁庭“搬”到企業開展流動仲裁,該公司負責人、所轄4個項目部的勞資和安全專管員、企業工會和內部調解組織人員現場旁聽。
仲裁員在全面掌握案情和當事人訴求的基礎上,通過釋明法理、類案解析、耐心指導,最終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場達成和解,簽訂調解協議書。
庭審結束后,仲裁員以案釋法、以審普法,向用人單位普及勞動爭議相關法律法規,并提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建議和舉措,引導勞動者學習掌握法律知識,科學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既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目的,又起到“審理一案、宣教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宣城市人社局局長吳明告訴記者,該局近年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積極創新思路、主動延伸服務觸角,以“流動仲裁庭”的方式上門開展現場庭審,打通服務企業群眾“最后一公里”。
“‘流動仲裁庭’的設立,改變了傳統辦案模式,變在院‘坐等辦案’為入企‘把脈治病’,實現服務‘零距離’,有效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通過嚴謹細致的庭審程序,增強了勞動者依法維權和用人單位嚴格履行用工管理責任的意識,有效推動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源頭。”宣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陳海濤說。
為推動調解仲裁工作提質增效,宣城市人社部門堅持從“抓庭審質效、抓案件調解、抓政策宣講”等關鍵環節入手,推進仲裁庭審精準化、爭議調解人性化、政策宣講常態化。
“我們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傷案件速裁辦案制度,將工傷案件辦案時限縮短為30天以內,實現‘快調速裁’目標。”陳海濤告訴記者。
聚焦勞動人事爭議源頭治理,宣城市還以“人社服務專員服務企業”“百名仲裁員服務千家企業”等形式,深入企業、園區,開展“三送一檢”活動,幫助企業強化源頭治理,提升勞動用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將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該市累計開展相關活動53場,服務企業600家,幫助解決用工等問題200多個;辦理工傷待遇爭議案件142件,調解成功率85%以上。(記者 張敬波 通訊員 胡媛媛)